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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发放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闽知发〔2020〕34号),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被确认为2020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期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的通知》(闽知发〔2020〕33号),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 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具体名单见附件2。

按照《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相关规定,我市对新确认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共计奖励金额150万元整。

请新确认企业根据明确奖励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具体模板见附件3),注明“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务必盖单位财务章或企业公章,由财务主管或负责人对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有效,于6月7日17时前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09室,并将附件4和附件5发至邮箱153844821@qq.com,另请各企业联络员加入微信群:省知识产权专员群(厦门)。

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权质押、专利保险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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