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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21-10-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厦门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原则上满2年)、市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原则上满2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获得其中之一即可)。
(二)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主管并配备知识产权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工作。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2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获得授权专利8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版权登记数量或商标注册核准数量持续增长。
(四)近三个会计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和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五)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机制,能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研发创新,并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没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至11月5日。

四、优惠政策

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并按《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扶持,培育工作周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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