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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新闽菜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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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各县(市)区、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100号),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本地预制菜“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支持餐饮企业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
按照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了2024年“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本地预制菜“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开展资金申报以及依法依规履行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并做好绩效管理。
附件:
1.2024年“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项目指南
2.2024年本地预制菜“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项目指南3.2024年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补助项目指南
4.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根据《福建省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进一步扩大新闽菜影响,持续提升新闽菜形象,支持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选用本地食材传承创新闽菜,打造“一县一桌菜”,在省、内外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二、支持对象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予以补助。
三、支持标准
本项目采用因素法。对各县(市)区举办的“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单场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具体金额根据2024年度支持新闽菜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以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兑现)。原则上,活动应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办;“一县一桌菜”主菜不少于10道;“一县一桌菜”菜品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由当地取材;组织当地不少于10家企业参与推广;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有省级及以上(含)报纸或电视或网络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四、申报程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在资金使用管理上依法依规执行。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活动期间交通组织、现场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推动等方面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圆满成功。
3.“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交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含活动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绩效管理等)。
2024年本地预制菜“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根据《福建省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培育壮大预制菜企业,支持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本地预制菜“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根据本地预制菜产业发展情况,组织预制菜企业进行集中开展宣推广。
二、支持对象
对主办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予以补助。
三、支持标准
本项目采用因素法。对各县(市)区在举办的“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单场活动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具体金额,根据2024年度支持新闽菜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以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情况予以兑现)。原则上,活动应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办;活动主题应为当地的闽菜预制菜产品;组织不少于10家(含)预制菜企业集中进行宣传推介;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含);省级以上(含)报纸或电视或网络宣传。
四、申报程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及绩效管理等工作,在资金使用管理上依法依规执行。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活动期间交通组织、现场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推动等方面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圆满成功。
3.“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广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交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含活动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绩效管理等)。
2024年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根据《福建省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引导餐饮企业加强品牌创建,推动更多餐饮企业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
二、支持对象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的福州市餐饮企业予以补助。
三、支持标准
本项目采用因素法。对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的福州餐饮企业,予以不超过10万元补助(具体金额,根据2024年度支持新闽菜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以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情况,予以兑现)。入选2024黑珍珠餐厅指南的宣和苑(华侨新村店)与郑春发佛跳墙(三迪中心店),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20号,由鼓楼区政府、台江区政府负责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原则上,对当年度同时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的福州餐饮企业,不予重复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相关佐证材料。
5.无重大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6.同级公安机关审核比对材料。
五、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县(市)区商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由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于2025年1月31日向市商务局前提交申请报告。
2.由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对拟奖补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奖补资金按照规定程序下达各县(市、区),由各地拨付至企业。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在资金使用管理上依法依规执行。
2.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榜单的企业进行宣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