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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2024-11-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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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和奖励的通知》,截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共收到2家单位申报的2个工种培养计划(详见附件)。
经审核,申报单位和培养计划均符合要求,同意按申报计划开展技能人才培养,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学员招收并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交学员花名册、一年内完成全部培训并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交验收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为培训计划未完成并放弃奖励申请资格。验收通过的,每培养一名高级工,给予3000元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一览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一览表
申报单位 |
培养工种 |
培养层次 |
培养规模 |
培养周期 |
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健康管理师 |
高级工 |
70人 |
不超过一年 |
深圳市宝安区卡美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汽车维修工 |
高级工 |
30人 |
不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