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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鹏新区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促进大鹏新区引进各行业高层次人才,助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鹏城计划”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发〔2022〕5号)、《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资金管理办法》(深鹏人才通〔2023〕1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6月21日,大鹏新区开展2024年第一批人才项目申报受理工作。
一、审批内容
对通过验收的重点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给予奖励。
二、支持事项
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团队项目,按获得上级资助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报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申报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扶持,且具有相关部门的立项文件或通知。
(五)项目设在大鹏新区且于2022年通过验收,具有相关部门的验收通过材料。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2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简介及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五)申报单位与上级部门签署的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立项(认定)文件复印件。
(六)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材料。
(八)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为研发机构的,需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用pdf编辑器插入PDF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上传至系统。系统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应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本内容保持一致。
五、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21日。    
六、审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受理通知规定时间向新区科创经服局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并同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新区科创经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形成项目拟扶持计划。
(三)将拟扶持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新区科创经服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结果,复核的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异议人。异议成立的,不予支持。
(四)经核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新区科创经服局下达扶持计划,办理合同签订、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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