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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发布时间:2020-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1. 申报单位或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
(3)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2. 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二、激励标准
1. 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1)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4)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 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3)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 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4. 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6.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提交专利证书
7.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外国专利局授权专利证书
(2)通过PCT途径申请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 、《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 
8.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9.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10.属于中国五百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申请人为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
3.申请人为龙岗区工作的个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文件(盖公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
5.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6.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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