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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知识产权(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激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限达7年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且截至申报日仍维持有效。

二、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件专利一次性1000元激励。

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收据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激励项目申请书 
3、发明专利证书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5上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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