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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腾计划专项扶持—“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发布时间:2020-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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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
(1)“500强”领军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工业企业。
(2)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入选深圳工业百强的企业(以深圳市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二)扶持标准
(1)“500强”领军企业专项扶持
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获得“中国500强”扶持的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按1500万元补差。
(2)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
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所需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两年年度纳税证明(例如企业申报2019年度“龙腾计划”,则此项需提供企业的2017年、2018年年度纳税证明);
(五)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两年年度年报表(表号为B103-1或B103-2,从系统导出。例如企业申请2019年度“龙腾计划”,则此项需提供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18年度、2017年度年报表);
(六)申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扶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