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科技信贷风险奖励
一)政策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与坪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融资服务。根据其信用贷款额、信用担保额或贷款、担保风险敞口额的5%给予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奖励,同一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每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
2.《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9〕4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科技信贷风险奖励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为向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或为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机构的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不限于坪山区)。
2.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入驻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2)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科技信贷风险奖励)》(在申报系统填写);
2.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3.金融机构与入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机构与入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银行支付凭证、贷款进账单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或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众创空间或孵化器的入驻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