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其他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支持内容 |
定额(元)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
5000 |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
5000 |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5000 |
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
5000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5000 |
1.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
2.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www.cnca.gov.cn查询)进行认证。
3.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
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证书的当年度申请资金支持,该类项目填报“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名称按照“**管理体系认证”填报,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请务必按照格式填报,否则将导致无法进入数据审核汇总。
申请网络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1年2月5日。
资金申报材料
说明:不论当年有几个项目,企业或单位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交一套。其他表格和材料复印件每个项目一式一份。
资金申请单位须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资金拨付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
资金拨付申请网上提交后,无须经过网络审核即可导出“拨付申请表”,打印以上两种表单。
(二)有效登记证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外资企业:《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三)发票* 付款凭证* 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1.打*号的表示除提供复印件外,还需查验原件。原件经承办单位核对后,加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审核专用章”退回申请单位,下同。
2.提供境外有效财务凭证的,应自行将凭证主要内容译成中文标注在凭证上,提供的有效财务凭证金额中含非支持内容时,申报单位应自行拆分出属于支持范围的费用,并标注在凭证复印件上。
3.付款凭证为参加活动单位交付项目资金的银行转账回单。对现金支付或通过其他途径支付的票据(比如汇票)不予受理,支票头不能单独作为付款凭证使用。
(四)企业二线出口数据核对申请表(不涉及二线出口不须提供)
还应提交的材料:
2.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