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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1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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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和《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20〕119号)要求,现就2021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三至七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二、考核期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三、考核程序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在考核期内遵纪守法情况、在职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开拓创新及促进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进行考核申报工作。
(三)审核确定。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补贴金额,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四)补贴核发。根据有关规定向考核合格的专家(专才)拨付当年度补贴。
四、申请材料
年度考核申报实行全程网办,考核表格及材料均通过系统填报上传,要求如下:
(一)表格。用人单位在线填写考核信息,打印《2021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二)证件。上传《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PDF格式扫描件。
(三)照片。上传个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无底色要求)。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共两项)。
1.个税明细。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进入“查询统计”栏目的“个人扣税明细查询”,将考核对象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共计12个月)的汇总情况截图上传;
2.个税证明。考核对象提供本人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共计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六、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年度考核是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专家(专才)提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必要手段。各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要借此机会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各单位要从关心、重视、爱护专家(专才)的高度,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将列入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管理档案,作为享受专家(专才)待遇的依据。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现象。要通过此次考核,帮助专家(专才)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贡献。